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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

  5.通过标准化技术创新推动我市名牌发展战略,力争到2010年,全市创中国名牌3个,四川名牌30个,国家免检产品5个。名牌、免检企业全部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以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为重点,加强工业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为支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衔接,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企业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备案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标准的监督、管理、清理和复审工作的力度,对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低水平产品的标准坚持予以修订或废止;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要依法查处;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依托化工、机械、能源、食品等我市优势产业的中心企业,攻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标准,建立更多的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在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同时,不断强化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等技术基础工作,使企业标准化技术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力得到支持,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肯定,不断提高我市工业的整体水平。
  (二)以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经费投入机制,将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引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探索实施“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建立农业标准化政策支持、典型引路、工作奖励等激励机制。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特色农业生产纳入农业标准化示范轨道;加强对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和引导,提高企业和广大农民参与农业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部门为引导,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的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示范区的管理,提高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对已批准建立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完善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标准体系,实施科学指导,确保质量安全;同时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走健康、经济、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三)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构建和谐泸州为目标,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按照《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一2008年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标准前期研究,特别要抓紧研制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旅游、居民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提高标准制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重点突出、定位准确、科学合理、层次分明,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服务标准体系,为适应我市服务业发展需要提供技术支点;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3-5年努力,使我市的物流、餐饮、旅游、商贸、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形成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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