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基层党的民主的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准备工作。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二是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四是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副书记原则上不单设)。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五是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各地可探索推行竞职承诺,即在党内选举投票前,由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就竞选目的、工作打算等进行简要演说,然后再进行选举。竞职演说的内容由乡镇党委事先把关。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要扩大村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范围,各县区开展试点的村数不得少于上一届,试点的村要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直选也要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可直接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人选,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和委员。委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可实行等额选举。
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也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意见规定的方法步骤,一并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