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负责及时向省民政厅汇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按照相关规定对因殡仪馆、公墓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对预售活人墓的公墓单位进行调查,上报省民政厅依法予以吊销行业经营许可证;核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现场控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依法对聚众闹事的骨干分子严肃查处;加大对涉嫌殡葬案件当事人的调查、侦破力度;加强对治安、交通和消防工作的领导,特别要确保道路畅通,依法做好因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置工作;打击利用祭祀活动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泸州国安局: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和案件调查处理。
泸州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对因预售、炒买炒卖、传销墓穴(地)、骨灰存放格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殡葬单位给予严肃查处,并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市劳动保障局:做好因爆炸等意外伤亡事故符合劳动争议受案条件的劳动仲裁工作,确保遗体火化等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市规建局:会同国土资源局办理临时应急停车场用地的临时规划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处置资金的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民政部门清理乱葬滥埋墓地的应急处置。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做好群众祭祀活动主题“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和谐泸州”的宣传;及时准确做好殡葬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林业局:会同消防部门对因墓葬、祭祀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做好及时扑救和事后损失处置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做好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遗体火化等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对有传染病毒遗体的消毒工作,确保殡葬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做好群众祭祀活动因人员拥挤发生意外伤害人员的紧急治疗组织工作。
市城管局:会同公安、交警、环保部门对在城区占道搭灵棚,送葬车辆超限数、沿途乱放鞭炮,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引发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做好劝说、疏导和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依法对因殡葬活动影响周边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提供现场污染分析监测的技术支持。
市委群工局:负责接待、疏导因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工作。
泸州日报社、泸州电视台、泸州人民广播电台:负责清明节“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和谐泸州”主题系列宣传,及时准确地做好殡葬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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