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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物价部门:负责会同交通部门完善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范客运价格;会同财政部门规范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查处道路运输中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客运价格的监控;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无证无牌无照车辆和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超载超限;整治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整治社会闲散人员在道路上为出租车和班线车喊客、拉客等行为;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容部门:负责整治车辆占道经营和在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客运站场的选点规划工作,同时加强对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清理并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

  信访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收集和掌握,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的疏导和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发生;

  法制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难点问题的法律解释,为联合执法提供法律支持;

  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政府公务人员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开辟专栏、刊登整治通告,利用电视播出滚动字幕,做好整个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领导组办公室要经常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每半月向整治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市整治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交通、公安、物价、市容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查处。要明确责任,从严管理,杜绝推诿、扯皮。对于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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