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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萍乡市2008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萍乡市2008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萍府发〔20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8年粮食生产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萍乡市2008年粮食生产意见
(市农业局 二OO八年三月十六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两个突破、三个硬仗、一个领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粮食生产,切实做好今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把高产创建作为今年粮食生产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大力发展优质品种,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
  今年粮食生产总体目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15.33万亩,总产52.56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97.7万亩,总产47.81万吨。目标分解如下:安源区粮食播种面积3.2万亩,总产1.63万吨,其中水稻面积2.72万亩,总产1.55万吨;湘东区粮食播种面积22.42万亩,总产11.22万吨,其中水稻面积18.77万亩,总产9.75万吨;莲花县粮食播种面积31.99万亩,总产12.54万吨,其中水稻面积27.36万亩,总产11.77万吨;上栗县粮食播种面积32.71万亩,总产14.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27.86万亩,总产13.38万吨;芦溪县粮食播种面积23.51万亩,总产11.97万吨,其中水稻面积19.78万亩,总产10.66万吨;开发区粮食播种面积1.5万亩,总产0.74万吨,其中水稻面积1.21万亩,总产0.7万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相当繁重,各地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当前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坚决打好春耕生产和灾后重建第一仗。认真研究部署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把粮食生产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各地一定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实现一级抓一级,真正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努力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要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吸取去年严重旱灾的教训,在灌溉条件差的地方要实施避旱栽培,即在春季雨水多时栽种早稻,秋季干旱时改种耐旱经济作物。要建立领导粮食生产联系点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实践指导,及时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今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今年粮食生产继续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农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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