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基础信息开发应用。完成省级法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一期以及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国家试点建设,进一步增加入库数据项,推动基础信息分工采集、共享复用,强化基础信息在各类业务系统中的应用(省基础数据库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在设区市部署或扩展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设区市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各设区市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省直部门业务数据库在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登记、编目和展现,信息在线订阅、数据挖掘分析,督查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连接和服务的有效性(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及数据交换机制,培育和发展信用产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开展服务(省经贸委负责)。
(六)大力推进业务协同。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编审及发放”和“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业务协同应用系统示范工程(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及省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办公系统(省整规办负责)、新开工工程项目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系统(省发改委负责)、省市两级房地产信息共享系统(省建设厅负责)。进一步推动省口岸大通关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船舶联检系统、国检快速查验系统、电子疏港系统、综合查询系统、空运电子作业系统在各口岸的应用(省口岸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现业务协同。
(七)深化业务系统的应用。全面普及省、设区市、县(市、区)办公自动化软件,继续推进金宏、金盾、金财、金保、金土、金水、金农、金审、金信、金质等信息化系统应用。依托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预警到乡的防汛应急指挥平台,扩大全省医保、信访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低保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公共应用系统的服务范围,提高使用效率(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社会信息化方面
(八)推进城市信息化。开展泉州数字城市试点,制定泉州数字城市试点建设规划,重点建设电子政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村镇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等工程。继续推进“万家企业上网”应用,扩大“网洽会”规模,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省数字办、泉州市政府负责)。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推广普及福州市12345呼叫热线服务,建设以城市为单位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整合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应用,推进电子政务服务进社区(省数字办、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开展鼓楼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试点(鼓楼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