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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市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委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发、管理、监督;负责向省财政及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建委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会同工商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市交通局负责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市农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口的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上报市政府。
  市海洋渔业局负责对涉海企业、海上作业船舶和港口发布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警)报,采取防浪、避浪措施,做好防御工作;负责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市商业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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