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努力完善监督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备案规范性文件、接受质询,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监察、审计、人事等机关的协同配合,定期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14、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高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进入实质性运行,阳城县要着手启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在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15、推动仲裁事业加快发展。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仲裁队伍建设,拓展仲裁工作领域,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协助抓,有关部门要配合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市人民政府确定阳城县和高平市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县(市),两县(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明确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带好头。
17、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针对目前我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比较薄弱的实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也要强化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18、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用法止纷争,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打牢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