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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8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实现纠风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大力推进源头预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晋城市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中共晋城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三次全会的精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08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着力实施联合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规范评议活动,丰富评议形式,注重评议质量,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纠正-建设-监督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不断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1、评议对象。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把全市参评部门行业根据职能分为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类型进行评议。

  各参评部门行业要联系实际,把本部门行业的基层站所、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及服务窗口作为评议的重点,推动评议向基层延伸。其中,要把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和派出所,交通系统的运管所、路政大队及收费站,煤运系统的煤检站,建设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房地产管理等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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