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拓宽建设。围绕信用担保、信息网络、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要用好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增加。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我市“十一五”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再翻番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
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由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目标管理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区县,市区县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规划和项目台帐,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建立考评机制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我市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富民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资金,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 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2名)
在扶持中小企业,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综合考核排名前两位。
2 民营经济发展十强乡镇(10名)
3 十强中小企业
4 十强成长型中小企业
5 十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各县区对照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考核表(附后)写出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于每年2月10日前,由主管县区长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参考依据。考核结果由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目标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