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通知
(朔政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主动服务,大力营造发展环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呈现出迅猛快速发展的态势,成为当前朔州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现就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重大任务,是我市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

  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环保优先的原则;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服务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提高素质的原则,建设制度型企业、规范型企业、诚信型企业。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