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全市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朔政发〔2008〕41号)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体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实现了新的跨越。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的创新发展动力,在全市形成喜迎奥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为我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右玉县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集体和刘福儒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14个,各奖牌匾一块)
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右玉县人民政府
全民健身先进单位:朔城区科技文化体育局
两区体育场地建设先进单位:平鲁区科技文化体育局
中老年体育健身先进单位:应县文化体育局
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山阴县文化体育局
发展全民健身站点先进单位:怀仁县文化体育局
朔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朔州市篮球协会
朔州市门球协会
朔州市太极拳协会
朔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朔州市中老年职工体育健身协会
朔州市羽毛球协会
朔州市乒乓球协会
二、先进个人(18名,各奖证书一枚,奖品一份)
刘福儒(朔城区科技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郝宝德(山阴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赵亚文(应县文化体育局干部)
朱文峰(平鲁区科技文化体育局体育股股长)
李 明(怀仁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郭子荣(右玉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
李 尧(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席)
史占彪(市篮球协会主席)
李建国(市门球协会主席)
聂日旺(市政府办公厅干部、市足球协会秘书长)
年 鹏(市政府办公厅干部)
刘 焕(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 虎(市信访局干部、市羽毛球协会副秘书长)
李 荣(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科科长)
李 涛(市体育局办公室干部)
马 宝(市体育彩票维管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