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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完成目标责任书及财贸系统先进企业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完成目标责任书及财贸系统先进企业的决定
(朔政发〔2008〕43号)


  为了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促进我市商品贸易的发展,2007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供销社、盐务局和石油公司等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年来,这些单位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强化监管,使得我市商品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对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分别授予市工商局等7家单位“2007年度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奖牌一块,奖金2万元人民币。对朔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先进单位分别授予“2007年度财贸系统先进企业”奖牌一块。

  附件: 1 2007年度完成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名单

  2 2007年度财贸系统先进企业名单

  附件1:
2007年度完成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名单

  朔州市工商局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粮食局

  朔州市供销社

  朔州盐务分局

  中石化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

  附件2:
2007年度财贸系统先进企业名单

  朔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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