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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完成金融保险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完成金融保险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决定
(朔政发〔2008〕44号)


  为了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07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和人保财险朔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签订了2007年度目标责任状。一年来,市人行、市银监局及各金融单位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努力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拓宽服务领域,认真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方位、多渠道地支持全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实现了金融高效、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两大保险公司拓展业务,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检查验收,大部分单位圆满完成了目标责任状有关指标。经研究,决定兑现2007年金融、保险工作目标责任书,奖给市人行、朔州银监分局人民币各3万元,奖给市农发行3万元,奖给省农村信用联社朔州办事处5万元。奖给人保财险朔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人民币各2万元。并分别授予市人民银行、朔州银监分局、市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朔州办事处、人保财险朔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2007年度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奖牌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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