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朔政发〔2008〕46号)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和谐朔州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争先创优,鼓励建功立业,决定对山阴县、怀仁县司法局2个优秀集体,朔城区司法局等12个先进集体和尹馨艳等4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附后)。
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他们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了新时期司法行政部门的新形象,展示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干部的新风采。市政府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政治坚定、服务大局的党性观念;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兢兢业业,坚持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旺盛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和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2008年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希望全市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朔州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一、优秀集体(2个):
山阴县司法局
怀仁县司法局
二、先进集体(12个)
朔州市公证处
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朔城区司法局
朔城区司法局基层股
平鲁区司法局
平鲁区司法局宣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