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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明确任务,扎实推进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定率要达到98%以上;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50%以上,其中国有控股企业要达到95%以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总体思路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煤炭生产企业用工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时间安排上采取倒计时的办法,第一季度重点推进煤炭生产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和用工备案工作。第二季度重点推进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和用工备案工作。方法上按行业按系统,采取“排雷式”、“地毯式”的方法,逐企业、逐人认真落实,不留死角。

  (一)对煤矿生产企业要抓住煤矿复产的时机,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备案工作。要改变工作方法,要求检查人员深入井口,把住入井人数,按照实际定员和入井人数规范劳动合同,调度和劳资要建立每日核对通报制度,做到入井人员与劳资备案人员相一致。煤炭生产企业凡在岗到期的人员一律使用新的劳动合同;新到人员在一月之内必须签订合同;已流动走的人员要及时终止合同。所有人员全部履行备案手续;人员没有变化的也要具实申报备案,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要落实劳资机构和人员,明确分管矿长。原则上设计能力9万吨的矿井至少配备1名专职劳资人员,15万吨配备2名,21万吨配备3名,30万吨配备4名,30万吨以上配备5名,并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分管领导,且档案资料齐全。

  (二)对建筑行业凡新建工程,从工程筹建开始,全程要把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备案工作,对已开工的建筑工地要做到开工一家,签订一家,签订一家,开工一家;对餐饮、住宿业等私营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地区用人单位要采取沿门逐户,现场指导的办法推进。

  (三)对国有、集体和改制企业要重点解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也不终止等问题。督促其尽快续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备案。

  (四)在推进工作中,要针对不同情况,掌握工作重点。对尚未实行用工备案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快步伐,实行“先上车、后补票”尽快建立起劳动用工的新机制;对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用人单位,要从抓规范、抓完善、抓管理、抓运转入手,使劳动用工真正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今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包括工资分配、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职工奖惩办法等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企业内部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台帐,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都要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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