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涉及卫生许可及农民工食宿标准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对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工资拖欠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并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考核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各类经营组织。

  民政部门要对残疾人就业特殊保护情况和流浪人员、严重智障伤残人员的收容救助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税务部门对各类企业的税务登记及计税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配合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职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各部门要以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为手段,通过书面审查发现问题,确定抽查重点,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察办法,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实行“地毯式”排查,实现对用人单位监管的全覆盖。

  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和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疏漏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执法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执法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各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其他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告本级政府,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死角,取得明显实效。

  (五)及时反馈,保证效果。

  为保证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信息渠道的畅通,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表报送及数据分析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准确分析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统计报表的准确性。保证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务求取得明显效果。

  联系人:韩启亮 吴 法 梁志海

  联系电话:2034717 2166349

  联系地址:市政府A楼一层,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科。

  附件:

  1.朔州市劳动用工执法检查组名单(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