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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忻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发挥好统计在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和促进发展上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统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做好统计工作,搞准统计数据,对于科学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导推进“两区”开发和“双百千亿”项目大会战至关重要。从2006年全省开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以来,统计部门任务更加繁重,统计工作更显重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44项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价工作对完成我市“十一五” 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要对考核评价工作多过问、多支持、严要求,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县级主要领导要对当地的主要经济指标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同时要对当地部门上报市、省的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指标予以高度关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市级考核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把好数据质量关、上报关,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县级部门上报指标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核实,确保真实可靠,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强化本部门责任考核,确定分管领导,责成专人负责,全面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二、扎实搞好各项统计调查,努力做实统计数据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扎实规范的调查,解决统计数据瞒报问题,达到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目的。各县市区要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布点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可靠。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切实开展好县级城乡居民收入等六项指标抽样调查工作,为考核评价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保障。同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的监督、审核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评估制度,强化对重要数据的审核评估,做好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确保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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