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宝鸡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为加强出租汽车治安管理,保护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该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管理制度、申报和备案、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七)宝鸡市户外广告设置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为加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权招标拍卖,该办法对户外广告设置适用范围、原则、招标拍卖的主体及职责、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起草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八)宝鸡市市区门店牌匾设置规定
主要内容:为加强市区门店牌匾的设置,提高城市容貌标准,该规定对我市市区门店牌匾的适用范围、牌匾的界定、设置标准、审批原则等进行规范。
起草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法律法规在我市的纵向延伸和具体细化,其质量高低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大事来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抓好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公布-备案等几个重点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结果、形式与内容合法规范。凡本计划所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
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宝鸡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起草。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同时附送下列资料: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一式20份,并附WORD电子文本格式;②本单位法制机构的核审报告一份;③起草说明(包括制定文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部门之间的分歧意见和协商情况、主要条款的说明等);④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材料。如果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府法制办将不予审核;待有关材料报送齐全后,再行受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