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八年三月七日
宝鸡市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宝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任务
1、逐项落实
《决定》的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研究,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按照
《决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
责任单位:眉县政府
3、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年内,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新闻媒体、市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