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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绿色宝鸡建设的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西宝高速虢镇管理所、310国道宝鸡管理处、西安铁路局,12个县区政府。
  (四)水系绿化工程
  1、河流两岸绿化:渭河、千河、金陵河、清姜河等2845.5公里重点水系两岸营造30米宽幅护岸林带。加快渭河生态绿地建设步伐,继续向东延伸,市区18条河水日夜流。其它水系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建设小湿地。全市水岸绿化率达80%。
  2、库区、渠道绿化:冯家山、石头河、王家崖库区及冯家山水库干支渠旁、引渭渠两岸,营造水土保持林带和护岸景观林带500公里。
  3、湿地保护工程:依托冯家山水库库尾,建设“千湖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1500亩,千河入渭口营建保护湿地300亩,保护扩建渭河蔡家坡段芦苇湿地750亩。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河道委、石头河水库管理处、宝鸡峡管理处,12个县区政府。
  (五)城镇绿化工程
  1、公共绿地建设:9个县城分别建成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城区休闲绿地,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8%;50个重点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
  2、单位庭院绿化: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改造扩建单位及新建单位绿化用地面积占到总用地面积35%以上。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用地面积25%。
  3、城郊绿化及生产绿地: 9个县城分别建成5至10米宽幅环城景观林带和10亩以上生产绿地,山区县城周围坡面绿化率达到80%以上;50个重点镇建成环镇林带。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 12个县区政府。
  (六)生态家园绿化工程
  1、村庄绿化:结合“三化一片林”及“一村一品”建设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选择900个重点村实施村旁片林建设和街道、宅旁及庭院绿化,突出乡土树种,做到生态、经济效益相结合,形成生态家园景观。
  2、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平原绿化建设标准,全面实现农田林网化。
  牵头部门:市委政研室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发办、文明办,12个县区政府。
  (七)旅游景区绿化工程
  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提高森林公园、自然风景区绿化美化水平。旅游道路常绿,景区增绿,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人文景区突出文化底蕴、历史背景,彰显绿化特色,景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登记造册、围栏挂牌,落实管护措施。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文化局、文物局,12个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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