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争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12万人,适度提高人均补助水平。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化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7、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对老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和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7400名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18200名低收入人口基本脱贫。加快“整村推进”步伐,切实抓好75个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的实施和78个村“整村推进”启动工作。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支持老区贫困地区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大扶贫搬迁力度,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1500个贫困户、6000人的生存和发展发展问题。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贫困老区村的突出困难。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支持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八、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8、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树立服务性政府的理念,注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进一步转变职能,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乡镇延伸派出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精简分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乡镇的发展,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丰票否决”事项。
29、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各级财政要对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进行重点支持,严禁出现资金预算“上进下退”的现象。对“以钱养事”服务岗位、补助经费、服务合同和考核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督办,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运转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水平。
30、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稳定承包权。做好林权登记工作,确保2008年底前南漳县、老河口市、樊城区、襄阳区、襄城区全面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其它县市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两金”免征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涉林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林农负担。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鼓励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加快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