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襄发〔2008〕1号 2008年3月18日)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难得的好局面,粮食连续4年增产,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改善,社会事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农村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发展目标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农业增加值增长4%。
一、努力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1、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要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中央“三个明显高于上年”的要求,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同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2008年市财政新增支农资金1000万元以上,与原有的支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支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严格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投资环境,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开发,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2、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采取“丰折通、丰卡通”等形式,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棉花、油菜)、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探索良种补贴与良种推广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2008年,市、县(市)区财政继续对乡镇在编干部给予工资补贴,对村支书给予生活补贴,对部分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对部分乡镇进行农技推广经费补助。继续做好涉农政策公示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丰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