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襄文〔2008〕9号 2008年3月24日)
200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工作抓在手上,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职责,积极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地各单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体系,突出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和惩戒性,把责任追究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纠风治乱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经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全过程。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教育、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源头治腐工作,有效遏制了党风政风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一些突出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枣阳市等32个单位为“襄樊市200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切实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和谐襄樊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附件:
襄樊市2007年度落实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