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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确认教育布局调整利用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2006年资本金到位额度的紧急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确认教育布局调整利用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2006年资本金到位额度的紧急通知
(锡署办发〔2006〕5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盟直有关学校(院):
  全盟教育布局调整集中办学试点示范工程利用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积极争取,现已进入贷款审批程序,近期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以下简称“开行”)将制定项目资金拨付计划。按照开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项目可研》确定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中贷款与资本金的构成比例,筹集匹配资本金,且匹配的资本金足额到位后,开行项目贷款方予拨付。为使贷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认真测算7月底前能够筹集划入本地融资平台专户的项目土建工程的资本金额度(除贷款额度外,其它资金均视为资本金),如实填写附表后,务于2006年7月15日前分别报送盟金融办(联系人:田龙,电话:8278311)和盟教育局(联系人:杨喜泰,电话:8262860)。
  二、项目投资计划中有使用国债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旗县市区,要在国债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前,自筹资金补足缺口;已落实到位的国债及上级补助资金,要向盟金融办和盟教育局提供进帐凭证复印件。
  三、各地上报的资本金额度一经确认,就必须如期足额到位,划入开发银行指定的代理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与贷款资金按比例、按施工进度直接拨付施工企业。否则,开行项目贷款到帐后将无法拨付使用,项目单位还要支付利息,同时也会影响到全盟项目贷款的总体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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