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管理,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盟商务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盟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工作,指导沿河及山区城镇建房中的防洪工作;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城市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盟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优先运送抗洪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及设备等;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交通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盟经委:负责协调企业防汛工作,统筹安排抗洪抢险期间的用电;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工业企业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盟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牧区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农村牧区抗灾物资的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农牧业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盟扶贫办:负责组织开展灾区贫困对象的救灾、恢复生产。
盟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盟电业局:负责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类电厂的防汛工作;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盟通信公司:负责所属各分公司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2.2.3 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
(1)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同级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掌握汛情、水情和灾情,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检查、督促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防汛信息系统。督促、检查和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
组织开展汛前防汛工作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项措施。
组织开展防汛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和清障工作。
完成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汛指挥部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水情雨情测报组:盟气象局牵头,盟水利局、盟水文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做好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气象、水文的预测预报。
专家调度组:盟水利局牵头,盟气象局、盟交通局、盟建设局、盟水利勘测设计队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根据汛情、工情进行防洪安全分析;负责防洪工程险情预测预报;负责制定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方案;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抢险对策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