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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防汛抗洪预案》的通知

  2.2.1 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本地区的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水毁工程的修复,依法清除阻水障碍,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及水库调度运用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及时掌握汛情信息,组织指挥抗洪抢险,负责发布本地区的汛情、灾情通告;
  (5)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6)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2.2.2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盟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做好驻锡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的协调工作,办理盟防汛指挥部请求派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落实重大防汛措施,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盟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及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盟水利局:承担盟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盟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信息;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盟水文局:负责提供河流水文水情信息,所属水文站向属地防汛部门提供水文水情信息,并将河流来水预测结果及时通报盟防汛部门。
  盟气象局:负责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短期气候预报、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有关气象资料。
  盟发改委:负责指导全盟防汛抗洪工程设施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上报防汛抗洪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负责落实项目投资。
  盟民政局:组织、协调全盟洪水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盟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水灾情信息;指导、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
  盟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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