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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贺政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了着力推进小企业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贺州市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水平,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改善投融资环境,促进我市的经济全面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提速发展重要意义。
  (一)小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生力军。近几年来,我市小企业迅速发展,在调整我市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税收来源、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我市小企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融资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改善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不仅是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任务,也是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二)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是配合我市培育壮大工业支柱,强化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围绕电子、有色金属开采加工、林产、建材、电力、制药、稀土、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优势产业和电子、有色金属开采加工、林产三大重点产业,落实新引进项目,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建好一批新工业项目工作要求,加快我市工业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市存在工业经济总量不大,规模偏小,发展不快,后劲不足等问题,急需金融机构的支持以使其做大和做强。
  二、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业务机制。
  根据我市的实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业务“六项机制”,一是根据小企业贷款的筹资成本、风险水平、管理成本、收益目标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对不同类型贷款、对不同类型借款人自主实行差别利率;二是组建独立的营销部门,并独立考核小企业融资的风险、成本和收益;三是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四是建立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防止激励不足或道德危害;五是注重一线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六是注意收集和掌握各自业务区域内的恶意违约客户信息,并定期通报。
  通过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业务“六项机制”,在程序可简便、条件可调整、成本可测算、利率可浮动、风险可控制、责任可分清的基础上,实现小企业授信业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战略调整、从防范信贷集中风险、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利润增长多元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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