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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关于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广电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是我市农村电影发展的重要时期。经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报国家广电总局、发改委同意,确定2008年在我市全面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这是推进我市农村电影发展一次难得的机遇,必将对我市农村电影改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作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积极探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机制,按照农村电影“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新思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建立多种所有制、多种发行放映主体和多种发行放映方式相结合的新模式,促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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