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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39号)精神,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用药需求,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经济方便,切实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加强农村“两网”建设,既是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解决农民用药难、用药贵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铜川、实现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观念,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纵深发展,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建立覆盖广泛,监督有力、运转协调的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督和供应网络体系。
  (一)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目标
  要充分利用在全市计划生育基层网络基础上组建的全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资源,建立以区县政府为核心, 以监督部门为主体,以乡镇协管队伍为基础,以村级信息人员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区县要成立农村“两网”建设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区县要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之中,积极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工作。各乡镇要明确对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设立药品安全监管站,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设施,并根据实际,落实专(兼)职干部作为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每个行政村要设工信息员,密切关注药品安全信息,确保监督信息传递及时,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的全面覆盖。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职责和协管员、信息员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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