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体规划。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把邮政信报箱群(间)作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总体预算,列入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邮政信报箱群(间)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自2008年3月3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在建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必须将邮政信报箱群(间)作为居民楼房、住宅区的配套设施。2008年3月31日以前已经通过审批,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或未交付使用的住宅楼房,凡没有信报箱群(间)建设内容的,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从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各个环节补充、增加信报箱群(间)建设内容,并将建设费用纳入总体预算。任何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群(间)。
(三)设计审查。各设计单位要将信报箱群(间)作为住宅楼房的必需配套设施列入设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没有信报箱群(间)设施和不符合信报箱群(间)设计规范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间)规划设计纳入审查内容,严格把关,对没有信报箱群(间)规划设计或规划设计不符合规范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监管验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群(间)建设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监理单位要将信报箱群(间)设施纳入施工监管范围,对未按图施工的,不予签发合格证。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时,要将信报箱群(间)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一并验收备案。邮政部门应参与信报箱群(间)的验收工作。
(五)补建维修。2008年3月3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没有信报箱群(间)设施的,要由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负责补建,也可委托邮政部门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督导工作。
信报箱群(间)由居民楼房的产权所有者或管理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也可委托当地邮政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维修、更换。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秦春梅副市长任组长,林禹生、宁伯伟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建设、规划、房管、民政、邮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许昌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全市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