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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住房建设200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五、年度住房建设分区安排。
  2009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0.506套,建筑面积30.36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城北区北环路以南、五陵路以东、文科路以北地块。新建廉租住房0.1248万套,建筑面积6.24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城北区北环路以南、五陵路以东、文科路以北地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0.1万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城东区。
  2009年,新建商品住房0.862万套,建筑面积92.4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沣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物流产业区。新建两限普通商品住房0.25万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主要安排在沣河新区河南街地块。
  六、年度住房建设结构。
  本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和两限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本年度凡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七、年度住房新增用地供应量。
  2009年度,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1177亩。
  八、年度住房用地供应结构。
  政策性住房新批用地427亩。
  商品住房新批用地750亩,通过旧城改造利用存量土地401亩,其中70%的土地必须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九、年度住房用地供应分区安排。
  经济适用住房新批用地304亩,安排在城北区北环路以南、五陵路以东、文科路以北地块。廉租住房新批用地63亩,安排在城北区北环路以南、五陵路以东、文科路以北地块。公共租赁新批用地60亩,安排在城东区。
  商品住房新批用地供应总量中,城东区85亩、城西区150亩,沣河新区182.5亩,城北区112亩。双限普通商品住房新批用地220亩,安排在沣河新区河南街地块。
  十、严格对新建住房规划设计的审批。
  市规划部门对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必须明确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建筑净密度两项指标规定,必须符合本计划中相关套型建筑面积结构比例的规定。
  十一、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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