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英译工作。组织有关科研机构把政府规章和与对外开放密切相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翻译成英文参考版本,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四、规范行政行为,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依据和程序实施执法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推动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7〕83号)的要求,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具体措施,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市政府法制办选取部分市政府执法部门进行重点指导。
(四)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网络、新闻媒体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提供良好条件。拓展监督形式,采取案卷评查、听取工作汇报、法律素质测试、现场检查、专案调查、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对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普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制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设置行政复议窗口,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求权利。探索建立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等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申请行政复议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严格执行受案范围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
(三)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对涉及自由裁量权和行政补偿的案件进行调解,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