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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08〕2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五年规划》安排,2008年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的验收总结年,重点是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此,市政府继续将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为专项目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将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力度。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成都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等中心工作,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为基础,以强化行政复议、及时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框架目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推进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做出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作为行政学院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市行政机关局、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研讨班。及时组织对新近出台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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