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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延政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把扩大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巩固、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认真落实政策,强化技能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2007年,全市共输出劳务人员23.8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12.1万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9万人,超额完成了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

  为了弘扬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宝塔区人民政府、延川县人民政府、志丹县人民政府、黄龙县人民政府、延安市技工学校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化工分院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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