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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失效]
注:请于5月31前将该表送市政府法制办(纸质文档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发送至fzb@chengdu.gov.cn)
4.市政府部门文件清理表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序号
涉及非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名称
部门处理意见
文件废止后的管理方式
市政府法制办
审核意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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