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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失效]

  (一)加强领导。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我市2008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二)彻底清理。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时限应报尽报。一经发现有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完善制度。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快制度建设,尽快起草规章,对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规范。
  联系人: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研究处周新楣、杨华、李光奇;联系电话:86634096;电子邮箱:fzb@chengdu.gov.cn。

  附件:
  1.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部委、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表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序号

非行政许可

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要明确到具体条款,并提供纸质文本)

是否为初审

部门清理意见

(保留或取消、调整、下放)

市政府法制办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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