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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和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对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以超常力度、超常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

  二、明确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目标任务

  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的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立健全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我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底,完成“十一五”国家和省上下达我市的229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使全市农村广播电视的人口有效覆盖率明显提高。具体年度规划目标为:2007-2008年完成1327个村,2009年完成476个村,2010年完成488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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