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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随着汛期的到来,通过组织力量对全市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进行认真核查,共检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443处,初步确定我市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63处(详见附表),威胁最大的是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北部地质灾害点,威胁人数为6000人。

  根据近年来佛山市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以及2008年可能发生复杂多变的天气情况,预测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将以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以及软土地基沉降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而形成泥石流的可能。

  三、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今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段是各类不稳定边坡地带和岩溶发育区,以及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两侧的高陡边坡和露天开采矿山影响范围内的高陡边坡失稳;同时加强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由于人为影响或破坏岩土体和地下水的天然稳定平衡状态引发地面下沉或塌陷以及边坡失稳等。通过在总结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将全市划分出11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总面积904.0km2,占全市面积的23.49%。

  (一)南海区官窑-里水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佛山市东北部,面积288.02km2,占全市面积的7.48%。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切坡等行为;2、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3、已发灾害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二)三水区马鞍岗-河口-金本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佛山市东部,面积为166.20km2,占全市面积的4.32%。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采空地面塌陷和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地下灰岩石场开采及抽排地下水;2、禁止区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切坡等行为;3、已发灾害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三)高明区富湾重点防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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