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八个必须”的开工条件,建立新开工项目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的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开工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三、以节能减排为切入点,着力改善城市环境
切实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制定和实施高耗能产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重点抓好陶瓷、纺织印染、立窑水泥、小火电等行业的整治。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以及脱硫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汾江河第二期综合整治。按照“上大压小”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加快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绿色照明、企业节电、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十大节能工程,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作。按照“三年促变、绿地佛山”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着力抓好广佛主要道路衔接口和示范路绿化工作,全力抓好“一环”全线绿化景观改造提升,积极推进佛山公园二期、顺德桂畔海沿岸景观等城市公园和河涌整治绿化工程。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财政、规划等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区向镇(街)放权的方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体系和市、区、镇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握我市作为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契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强化土地转让、股权转让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城市可经营项目市场化,办好2008年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加强上市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城市化进程中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的生产发展环境。继续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减负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