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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符合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一是建立管理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订了与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并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建设暂时贮存场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建设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基本做到医疗废物远离医疗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定期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洁,并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三是实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制定并实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普遍使用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四是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管理。兴化市人民医院注重加强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等废弃医疗器具的监管,要求各科室在领取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时,必须拿废弃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进行对等置换,有效防止一次性输液器等废弃医疗器具的流失。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网络已经建立。2005年3月,全市首先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医疗废物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作,目前全市医疗废物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网络已覆盖52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5家,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13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4家。高港区医疗废物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网络已实现全覆盖,2家区级医疗卫生机构、7家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实施无害化集中处置。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没有足量收集,特别是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将一次性输液器等废弃医疗器具纳入医疗废物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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