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有效促进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跑官要官、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按照2008年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坚持把深化制度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管权、管事、管人的全过程,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为目标,编制权力运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部门内控制度体系。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设计缺陷的要进行修订完善,对脱离实际的要予以废止。继续把制度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研究制定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办法,明确领导职责,实行问责制度。坚持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的落实,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及其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实效;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继续抓好厂务和村务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具体制度。
(四)大力加强政府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强化《廉政广角》、《廉政视线》、《泰州廉政》、《泰州廉政网》等廉政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群众投诉的办理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开展第二轮全市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巩固和深化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成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开展对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坚持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大力推进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围绕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规定,构建行政责任与效能监察体系,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