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在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监察局、民政局、工商局、治贿办等部门《关于在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在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行业
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民政局、泰州工商局、市治贿办)
为全面推进我市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泰办发[2006]28号)和市治贿办《关于加强防治商业贿赂制度建设的工作意见》(泰治贿办发[2007]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规范会员单位生产经营和协会自身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会员单位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着力推动自我管理、自我查纠、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努力使各行各业的诚信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竞争环境明显改善,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以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为抓手,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行业自律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行业协会。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行业协会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领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各行业从业人员切实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筑牢反对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的知晓度,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支持,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