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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督导单位:博罗县
  第四组组 长:蔡榕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苏猷(市安监局副局长)
      邹远珍(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处长)
  成 员:谢炳辉、黄国利、刘永豪(市安监局)
      余林灿(市公安消防局)
  督导单位:龙门县、仲恺高新区、数码工业园区
  第五组组 长:杨锦财(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副组长:钟惠志(市安监局调研员)
  成 员:邱仲凯、李泽沛(市安监局)
      欧影焰(市公安消防局)
  督导单位:惠阳区
  第六组组 长:于 泽(市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侃锋(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赵雪莲、朱宝楠(市安监局)
      安 维(市公安消防局)
  督导单位:大亚湾开发区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督导小组,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惠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和市政府办印发的《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08〕36号)要求,组织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三小”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三超”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通过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大宣传、大发动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日)。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制订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立即层层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利用广泛的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意义,披露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大宣传、大发动、大排查、大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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