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连续遭受特大洪灾和旱灾,今年1月11日又遭受罕见的冰雪霜冻灾害,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加之受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造成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调查摸底,重点要深入受灾群众、五保供养对象和其他特困群众中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没有落实“五有”、“三不”保障措施的困难群众,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信息库。
二、着力畅通诉求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信访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以及公众信息网、市(县)长信箱、市(县)长热线等,24小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开展访贫问苦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认真加以解决。
三、认真落实解困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针对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好相应的解困帮扶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完善针对困难群众的解困帮扶方案,强化困难群众的解困帮扶物资保障,安排相应的解困帮扶资金,储备必要的解困应急物质。要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作为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的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好向困难群众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要做好针对困难群众的解困帮扶具体工作。
四、切实搞好督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开展好针对困难群众的解困帮扶工作。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别于春节前后深入各地明察暗访,重点督查困难群众“五有”、“三不”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对因没有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调查摸底情况和解困帮扶方案请于2月3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抄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