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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梅州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梅市府〔200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破难攻坚,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上新台阶,经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兴宁市、蕉岭县、丰顺县、大埔县等为“梅州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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