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08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8〕10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责任感,结合淮南实际,提出了许多好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现转交给你们,并就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办理议案、建议、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进政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关于“繁荣少儿文艺,发展文化产业”的议案和关于“改善我市西部城区交通状况”的议案,市直有关单位和各有关县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市议案办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调研、制定方案、合理规划、强化调度,把两件议案办细办实,办出成效。
三、对市政协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答复函经分管市长或分管秘书长审阅后,答复提案人。
四、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审查意见指明分别办理的,由承办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办理,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审查意见没有指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排列第一的为主办单位,其余为协办单位。协办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将办理结果主动函告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市人大人选工委或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办室。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认真做好意见汇总,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五、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每件建议和提案,凡经过努力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办理有难度的,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加以办理;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或超出政策范围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承办单位要开门办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