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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通知[失效]


  2.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投入运行后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负荷在第一年达到设计负荷的60%,第三年起达到设计负荷的75%。

  3.严格执行《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加大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得低于0.8元/吨;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选择具备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调整养殖规模,采用沼气等生态技术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有机肥加工利用。

  (四)加强监控和情况通报,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编制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统一发布环境信息;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息。

  (五)科学严格考核,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200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阜阳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安徽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2008〕9号)要求,对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销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附:
阜阳市2008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


┌───┬────────────────┬────────────────────┬──────────────────────┐
│县市区│    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    │        环境质量        │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
│   ├─────┬────┬─────┼──────────┬───┬─────┼────┬─────┬──────┬────┤
│   │化学需氧量│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水质目标   │城市空│城市集中式│重点污染│工业建设项│ 城市污水 │生态村建│
│   │(吨/年)│(吨/年│(吨/年)│          │气质量│饮用水源达│源达标排│目环评、三│ 负荷率及 │设年度完│
│   │     │  )  │     │          │达标率│  标率  │ 放率 │同时执行率│ COD消减量 │ 成率 │
├───┼─────┼────┼─────┼──────────┼───┼─────┼────┼─────┼──────┼────┤
│颍州区│     │    │     │          │   │     │ 100% │  100%  │      │ 1.20% │
├───┼─────┼────┼─────┼──────────┼───┼─────┼────┼─────┼──────┼────┤
│颍泉区│     │    │     │          │   │     │ 100% │  100%  │      │ 1.20% │
├───┼─────┼────┼─────┼──────────┼───┼─────┼────┼─────┼──────┼────┤
│颍东区│     │    │     │          │   │     │ 100% │  100%  │      │ 1.20% │
├───┼─────┼────┼─────┼──────────┼───┼─────┼────┼─────┼──────┼────┤
│开发区│     │    │     │          │   │     │ 100% │  100%  │      │ 1.20% │
├───┼─────┼────┼─────┼──────────┼───┼─────┼────┼─────┼──────┼────┤
│临泉县│减排量650 │较上年削│削减1500吨│泉河临泉段下游断面水│   │不低于95%│ 100% │  100%  │不低于60%;│ 1.20% │
│   │  吨  │减2%以 │     │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   │     │    │     │COD削减500吨│    │
│   │     │  上  │     │50毫克/升。氨氮浓度 │   │     │    │     │      │    │
│   │     │    │     │低于25毫克/升    │   │     │    │     │      │    │
├───┼─────┼────┼─────┼──────────┼───┼─────┼────┼─────┼──────┼────┤
│太和县│减排量1000│较上年削│较上年削减│颍河太和段下游断面水│   │不低于95%│ 100% │  100%  │不低于75%;│ 1.20% │
│   │  吨  │减2%以 │ 2%以上 │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   │     │    │     │COD削减1000 │    │
│   │     │  上  │     │50毫克/升。氨氮浓度 │   │     │    │     │   吨   │    │
│   │     │    │     │低于25毫克/升    │   │     │    │     │      │    │
├───┼─────┼────┼─────┼──────────┼───┼─────┼────┼─────┼──────┼────┤
│阜南县│减排量500 │较上年削│较上年削减│谷河目标考核断面水质│   │不低于95%│ 100% │  100%  │不低于60%;│ 1.20% │
│   │  吨  │减2%以 │ 2%以上 │基本达到Ⅳ类    │   │     │    │     │COD削减500吨│    │
│   │     │  上  │     │          │   │     │    │     │      │    │
├───┼─────┼────┼─────┼──────────┼───┼─────┼────┼─────┼──────┼────┤
│颍上县│减排量700 │较上年削│减排260吨 │颍河颍上段下游断面水│   │不低于95%│ 100% │  100%  │不低于60%;│ 1.20% │
│   │  吨  │减2%以 │     │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   │     │    │     │COD削减500吨│    │
│   │     │  上  │     │50毫克/升。氨氮浓度 │   │     │    │     │      │    │
│   │     │    │     │低于25毫克/升    │   │     │    │     │      │    │
├───┼─────┼────┼─────┼──────────┼───┼─────┼────┼─────┼──────┼────┤
│界首市│减排量1000│较上年削│较上年削减│颍河界首段下游(万福│不低于│不低于95%│ 100% │  100%  │不低于75%;│ 1.20% │
│   │  吨  │减2%以 │ 2%以上 │沟排污口下游)断面水│ 90% │     │    │     │COD削减1000 │    │
│   │     │  上  │     │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   │     │    │     │   吨   │    │
│   │     │    │     │50毫克/升。氨氮浓度 │   │     │    │     │      │    │
│   │     │    │     │低于25毫克/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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