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低保户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食堂面粉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受全国性物价持续上涨的影响,我州的粮油、禽蛋、蔬菜等日常生活用品价格涨幅较大,不同程度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自治区调控物价的有关要求,自治州已启动了市场价格干预预案。鉴于我州现有部分粮食储备情况,为减轻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公益性单位食堂的面粉消费负担,确保全州面粉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经贸委、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等七部门共同拟定了《低保户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食堂面粉供应暂行办法》,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面粉供应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州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要做好总体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低保户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食堂面粉供应暂行办法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自治州经贸委、自治州民政局、
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卫生局、自治州质监局、自治州工商局)
为减轻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公益性单位食堂的面粉消费负担,确保全州面粉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供应对象
㈠ 持有自治州城镇和农牧区户籍薄的低保户及自治州城镇和农牧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医院食堂(以下统称供应对象)。
二、加工生产及供应
㈡ 面粉加工。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质监局具体组织定点粮食加工企业加工面粉。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提供面粉供应数量。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精河直属库,按1.7元/公斤的出库价向定点粮食加工企业供应原粮。定点粮食加工企业将加工的特二粉运送到定点面粉销售网点(加工和运输等费用均由定点粮食加工企业承担),定点面粉销售网点负责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