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五、其它

  ㈠ 本细则由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         记分标准         │扣分│得│
│  │        │ 分 │                      │  │分│
├──┼────────┼──┼──────────────────────┼──┼─┤
│ 1 │耕地保有量、基本│30分│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得10分,减少的扣10分;基本│  │ │
│  │农田保护面积及签│  │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得10分,减少的扣10分;县│  │ │
│  │定耕地保护目标责│  │(市)与所辖乡(镇、场)、乡(镇、场)与村(队)、│  │ │
│  │任考核书或基本农│  │村(队)与基本农田承包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目│  │ │
│  │田保护责任书情况│  │标考核书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得10分,责任书│  │ │
│  │。       │  │签订率少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         │  │ │
├──┼────────┼──┼──────────────────────┼──┼─┤
│ 2 │基本农田落实到地│20分│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得5分,完成率少│  │ │
│  │块和农户,并在土│  │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图件档案资料齐全,面积准 │  │ │
│  │地所有权证书和农│  │确一致,各级保护牌维护更新好得5分,图件档案│  │ │
│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资料不齐全或面积不一致扣2分,保护牌维护更新 │  │ │
│  │证书中注明情况。│  │差扣3分;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  │ │
│  │        │  │权证书中注明的得10分,完成率少一个百分点的扣│  │ │
│  │        │  │0.5分。                   │  │ │
├──┼────────┼──┼──────────────────────┼──┼─┤
│ 3 │执行自治州分解下│20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未突破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  │ │
│  │达的土地利用年度│  │得10分,突破的扣10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  │ │
│  │计划中新增建设用│  │用地指标未突破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得3分,突破 │  │ │
│  │地计划指标情况。│  │的扣3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未突破 │  │ │
│  │        │  │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得5分,突破的扣5分;实际新│  │ │
│  │        │  │增建设用地占用未利用地指标未突破当年下达计划│  │ │
│  │        │  │指标的得2分,突破的扣2分。         │  │ │
├──┼────────┼──┼──────────────────────┼──┼─┤
│ 4 │执行自治州分解下│ 8 │完成自治州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土地开│  │ │
│  │达的土地利用年度│ 分 │发整理计划指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  │ │
│  │计划中土地开发整│  │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的得8分,没有完成的扣8分。│  │ │
│  │理计划指标、土地│  │                      │  │ │
│  │开发补充耕地指标│  │                      │  │ │
│  │和土地整理复垦补│  │                      │  │ │
│  │充耕地指标情况。│  │                      │  │ │
├──┼────────┼──┼──────────────────────┼──┼─┤
│ 5 │落实耕地“占补平│10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工作,按照补充耕地方案│  │ │
│  │衡”情况。   │  │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补充耕地│  │ │
│  │        │  │项目全部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每个项目扣2分 │  │ │
│  │        │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 │
├──┼────────┼──┼──────────────────────┼──┼─┤
│ 6 │执行土地利用总体│ 12 │无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非法占用耕地、基│  │ │
│  │规划情况。   │ 分 │本农田等案件发生的得12分,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  │ │
│  │        │  │体规划的扣6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重大案件发 │  │ │
│  │        │  │生的此项不得分,其他非法占用耕地案件每发生一│  │ │
│  │        │  │起扣2分。                  │  │ │
├──┼────────┼──┼──────────────────────┼──┼─┤
│总分│        │  │                      │  │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